护眼灯与黑版灯施工技术要求
原灯具处理
包含普通教室中原有黑板灯和教室灯的拆除。
拆除的灯具应完好交学校留存;能继续正常使用的光源应完好交学校留存,不能正常使用的光源应交有环保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
灯具安装
教室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教室层高或吊顶距地面垂直高度低于2.45 m除外)。当教室有吊扇时,灯具出光面不宜高于吊扇叶片高度。
教室灯灯具排列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因教室大梁(或横梁、吊顶主辅龙骨)、吊扇等位置影响或局限,教室灯具排列其长轴可以平行于黑板面布置,但应符合GB 7793-2010的要求。
郑州昱阳电子黑板灯灯具的发光口面中心点距黑板面上沿不应低于20cm,黑板灯具出光口中心与黑板书写面上下沿形成角度为30˚~75˚的夹角,以防黑板灯具遮挡电子白板(或投影仪)或对授课老师产生直接眩光。
新装灯具不得利用原有灯具的固定装置,需重新在教室顶安装固定装置。每盏灯应有两个吊杆,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应有两个固定螺栓进行固定,单个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在顶部实心处的固定应使用膨胀螺栓,在顶部空心处的固定应使用飞机膨胀螺栓。固定支架钢板厚度不小于1mm。灯具吊杆与楼板固定处应有装饰罩,并用螺丝固定。
固定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进行强调试验,持续时间不小于15min。在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用垂直向下100N的力进行强调试验,不应有移动、松动、摇晃等现象。
教室顶棚与灯具连接必须采用金属吊杆连接固定,吊杆与教室顶棚的固定方式应保证灯具在受外力产生纵向或横向摆动时,不影响其安装的牢固度。不得采用链条、钢丝或其他柔性方法连接。灯具安装后不得有明显歪斜、高低现象发生。
可调节投射角度的黑板灯应标识满足黑板照明要求的调节装置设定位置,并能固定及保持正确角度。教室灯具改造应注意与教室风扇等设施的兼容性,以保证各自的使用效果,教室灯具原则上应安装在风扇之下,以保证风扇转动时不影响照明效果。灯具反光器、格栅等重要反光部件不得留下指纹印或其他污渍。
线路施工
(1)电源线
黑板灯和教室灯需要移动原有固定位置或者新添灯具数量的,需要重新铺设所需电源线。施工时应从原电源引出处更换足够长度的灯头电源线到灯具安装位置。电源线应采用截面积≥0.75mm2,电源布线应保证相线、零线、地线三线颜色一致,并加以区别。电源线两端与电源和灯具导线的连接必须用接线端子,接线端子不可悬空吊挂,应用螺丝进行固定。电源线除接线板及设备连接处外,连线中间要求无接头,导线绝缘保护良好,两电源线连接时导线连接应紧密、牢固,接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相同长度导线的电阻值;两电源线接头的绝缘强度应与非连接处的绝缘强度相同。电源线置于吊杆中,不得缠绕于吊杆或悬空裸露在外。吊杆两端应有绝缘护套管保护。
(2)线槽
墙面、顶面新铺电源线应放入阻燃PVC线槽内,槽内所有敷设线缆最大截面积之和不大于线槽截面的75%。线槽连接处要使用连接配件,槽体连接处应严密平整、无缝隙。
线槽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线槽敷设走线横平竖直,槽沿经过建筑物表面进行固定。转弯与接缝处须有附件固定点,线槽每单段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单段超过1米长时,平均每米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固定采用膨胀螺丝或木楔子方式,禁止使用双面胶方式固定。
(3)分路控制
每个黑板灯具应由单独开关回路控制,教室灯具第一横排每个灯具应由单独开关回路控制,其余每一纵列灯具由独立开关回路控制。
黑板灯不能与教室灯使用同一电源线和控制开关,教室改造时如黑板灯电源线与教室灯电源线未分开的,应重新铺设黑板灯的电源线和线槽;如黑板灯与教室灯控制开关未分开的,应加装(或调整)控制开关,最终能实现黑板灯与教室灯分路控制。
原有教室灯间有分路控制时,改造时有增加、减少、移位应按原有灯具分路控制进行线路施工,保持改造后教室灯分路控制的一致性。
(4)通电试运行
灯具安装完毕后应通电试运行。检查灯具内光源运行是否正常,黑板灯投射方向及角度是否正确,灯具运行完好率应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