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板灯与黑板灯项目检测流程
检测报告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使用投标产品实施普通教室照明工程的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产品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项目符合教室照明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普通教室照明工程检测报告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实施的普通教室照明工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以下项目:
(1)教室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2)黑板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3)教室UGR
(4)照明功率密度
其他说明内容不少于教室面积尺寸,教室灯具布局,使用灯具规格型号及图片。
样板间检测
投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指定一间普通教室由中标供应商采用投标产品进行照明施工,施工时间为2天。样板间规格尺寸为6600mm×7800mm×3600mm(宽×长×高),具体以现场测量为准。施工完毕后,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查)完毕后,检测机构应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给予2周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检测(查)结果全部合格后,方可施工。检测(查)项目如下:
检测项目
(1)教室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教室的布点方式:预先在测定场所打好间距为1m的正方形网格(测试区域:网格边线距房间各边≤0.5m,根据教室尺寸定义。相同尺寸的教室必须取相同边距。前排距离黑板2.5m),测量平面和测点高度为距地0.75m的水平面。照度的测量在夜间拉上窗帘的状态下点灯15min后进行。均匀度定义为:均匀度=E最小/E平均。
(2)黑板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黒板的布点方式:通常,4m长,1.2m宽的黑板,均匀布点,单位测试面积0.4m×0.4m,共10×3个测试点。照度的测量在点灯15min后进行。
若教室内暂未安装黑板的,黑板亮度统一按15cd/㎡进行计算。黑板照度的测试,在安装黑板灯前,由投标方和招标人共同确认一个4m×1.2m的墙面区域作为照度的测试区域(测试区域最低位置离地高度115cm,位置居中),布点方式同上。
(3)教室UGR
UGR的计算公式:
公式中:-背景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单位为球面度(sr)
-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
测量每盏灯具在观察方向上的亮度,单位:cd/㎡。测量和计算每盏灯具的位置指数Pi。测量和计算每盏灯具的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单位:sr,计算公式:其中,测量和计算每盏灯具的发光部件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表观面积,单位:㎡,ri是灯具发光部件中心到观察者眼睛之间的距离,单位:m。测量房间表面的亮度La,房间表面包括:工作面、顶棚、此两个表面之间的墙面,以及黑板。引入计算的灯具,其发光部分对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0.1sr>>0.0003sr。观察位置:坐姿,眼睛高度1.2m,位于教室测试区域的中点,视线水平朝前观测。
(4)照明功率密度
照明功率密度是教室照明灯具(除黑板灯具)功率总和除以教室面积的值,单位,W/m2。
说明:以上方法针对标准教室设定。若因教室尺寸改变,可能会有相应性的调整,但均保持同等条件下各测试方法一致。
检查项目
(1)电源线及线槽铺设安装
电源线截面积不小于0.75mm2,相线、零线、地线颜色区别并连接一致。电源线绝缘保护良好,中间无接头。电源线两端与电源和灯具导线的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端子,接线端子不可悬空吊挂,应用螺丝进行固定。机械强度不应小于原导线机械强度的80%。电源线置于吊杆中,不得缠绕于吊杆或悬空裸露在外。吊杆两端应有绝缘护套管保护。
墙面、顶面新铺电源线应放入阻燃PVC线槽内,槽内所有敷设线缆最大截面积之和不大于线槽截面的75%。线槽连接处要使用连接配件,槽体连接处应严密平整、无缝隙。线槽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线槽敷设走线横平竖直,槽沿经过建筑物表面进行固定。转弯与接缝处须有附件固定点,线槽每单段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单段超过1米长时,平均每米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固定采用膨胀螺丝或木楔子方式,禁止使用双面胶方式固定。
(2)灯具固定安装
教室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原则上不应低于1.7m,教室灯灯具排列原则上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
黑板灯灯具的发光口面中心点距黑板面上沿不应低于20cm,黑板灯具出光口中心与黑板书写面上下沿形成角度为30˚~75˚的夹角,以防黑板灯具遮挡电子白板(或投影仪)或对授课老师产生直接眩光。
新装灯具不得利用原有灯具的固定装置,需重新在教室顶安装固定装置。每盏灯应有两个吊杆,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应有两个固定螺栓进行固定,单个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在顶部实心处的固定应使用膨胀螺栓,在顶部空心处的固定应使用飞机膨胀螺栓。固定支架钢板厚度不小于1mm。灯具吊杆与楼板固定处应有装饰罩,并用螺丝固定。
固定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进行强调试验,持续时间不小于15min。在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用垂直向下100N的力进行强调试验,不应有移动、松动、摇晃等现象。
教室顶棚与灯具连接必须采用金属吊杆连接固定,吊杆与教室顶棚的固定方式应保证灯具在受外力产生纵向或横向摆动时,不影响其安装的牢固度。不得采用链条、钢丝或其他柔性方法连接。灯具安装后不得有明显歪斜、高低现象发生。
黑板灯应将投射方向调整灯具中心投射至黑板中心位置,并固定及保持正确角度。教室灯具改造应注意与教室风扇等设施的兼容性,以保证各自的使用效果,教室灯具原则上应安装在风扇之下,以保证风扇转动时不影响照明效果。灯具反光器、格栅等重要反光部件不得留下指纹印或其他污渍。
(3)分路控制
黑板灯和教室灯能实现分路控制,单盏黑板灯分路控制。有条件教室能实现教室灯具第一横排每个灯具应由单独开关回路控制,其余每一纵列灯具由独立开关回路控制。
随机抽检
采购人抽定抽检对象,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检测(查)项目如下:
产品抽检
中标供应商发货到校,整个施工工期内,采购人有权对教室灯和黑板灯灯具随机进行抽检。
抽检数量:每个学校分别抽检黑板灯灯具、教室灯灯具各不超过2套。
检测项目包括不限于:灯具的功率因数,色温,显色指数;能效等级,流明系数,灯电流波峰比等。
抽检产品的检测报告与招标要求及投标承诺进行比对,如有指标出现负偏离,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教室整体环境检测(查)
施工完毕后,对教室整体灯光环境进行抽检,检测(查)的内容同样板间一致;抽检教室数量以学校为单位,抽检教室数不少于学校安装教室总数的3%。
抽检结果必须合格。如出现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以抽检不合格数量加一倍继续抽检,直至抽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