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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 护眼LED教室面板灯

2020-07-21 17:27:37

1、整灯尺寸:长度 1100-1300mm。
2、结构材质:一体式 LED微晶防眩面板灯,灯具边框采用铝型材。
3、额定功率:≤40W。
4、功率因数:≥0.90。
★5、光源:LED光源。(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依据 LED光通和颜色维持率测量方法出具的封面带有 CMA或 CNAS标志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6、光通维持率:6000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0%(6000小时或以上的光通量与 0小时的光通量之比)。(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 CMA或 CNAS标志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7、色温(相关色温):5000±300K,且在初始测试(0小时)及 10000小时或以上均同时满足。(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 CMA或 CNAS标志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8、显色指数:Ra≥90,且在初始测试(0小时)及 10000小时或以上均同时满足。(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CMA或 CNAS标志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9、光束角(半峰光束角)变化情况:在 C0-C180面及 C90-C270面 10000小时或以上与初始测试(0小时)的差值(绝对值)均≤4°。(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 CMA或 CNAS标志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10、人体电磁辐射:满足 20kHz-10MHz感应电流密度系数≤0.85。(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 CMA或 CNAS标志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11、蓝光危害:蓝光危害等级认证结果为 RG0(0类危险),且蓝光质量特征认证结果为低蓝光。(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加以证明)
12、频闪要求:频闪质量特征认证结果为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加以证明)
★13、护眼要求:护眼质量特征认证结果为眼舒适。(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加以证明)
14、环保要求:符合《GB/T 26125-2011》及《GB/T 26572-2011》标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加以证明)

15、投标文件中提供整灯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扫描件。
16、智能控制(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以证明):
16.1产品灯具与光环境触摸控制器等经光环境区域管理器组成独立局域网,不受外界干扰;
16.2可通过光环境触摸控制器等实现开关控制、智能控制;
16.3灯具亮度可根据场景模式进行调节,利用光环境触摸控制器等一键切换“板书”、“多媒体(投影)”、“自习”、“活动”等多种场景模式。